GB 11887-2012第1號修改單發布
2015年2月11日,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2015年第5號文發布,批準GB 11887-2012《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》第1號修改單,自2016年5月4日起實施。
附件
GB 11887-2012《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》第1號修改單
一、第4章更改為:
4.1純度以最低值表示,不得有負公差。貴金屬及其合金的純度范圍見表1。
表1貴金屬及其合金的純度范圍
4.2首飾配件材料的純度應與主體一致。因強度和彈性的需要,配件材料應符合以下規定:
4.2.1金含量不低于916‰(22K)的金首飾,其配件的金含量不得低于900‰。
4.2.2鉑含量不低于950‰的鉑首飾,其配件的鉑含量不得低于900‰。
4.2.3鈀含量不低于950‰的鈀首飾,其配件的鈀含量不得低于900‰。
4.2.4足銀首飾,其配件的銀含量不得低于925‰。
4.3貴金屬及其合金首飾中所含元素不得對人體健康有害,所含有害元素應符合GB 28480的規定。
二、第7章更改為:
7.1貴金屬首飾命名內容只能包括純度、材料、寶石名稱和首飾品種。命名名稱的前、后不得再有其他內容。
示例1:18K金紅寶石戒指
示例2:Pt900鉆石戒指
7.2貴金屬材料及純度的命名依據表1的規定。
7.3貴金屬首飾品種的命名依據QB/T 1689的規定。
7.4鑲嵌寶石的鑒定及命名按照GB/T 16552、GB/T 16553、GB/T 16554、GB/T 18781、GB/T 23885進行。鑲嵌首飾上的寶石,其品質分級作為參考級別。
三、表B.1更改為: